跨境卖家为什么会优先选择美国版权申请保护?

作者:美鸥跨境              浏览数:9019              时间:2024-6-26 10:30

在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各位跨境卖家最熟悉的莫过于《伯尔尼公约》了。该公约全称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最早、最重要的国际版权条约之一。1886年9月9日制定于瑞士伯尔尼,中国在1992年10月15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该公约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的国际准则。目前,已有超过170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共同维护着全球版权秩序。



公约内容:明确版权保护范围与权益


《伯尔尼公约》明确规定了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书籍、文章、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各种形式的作品。同时,公约还规定了版权持有人的基本权益,如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等。这些权益的明确界定,为创作者在全球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公约作用:共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作为国际版权法领域的重要条约,《伯尔尼公约》起到了促进各国版权保护方面合作交流的作用。通过加入该公约,各国可以共享版权保护的经验和资源,共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公约还规定了一系列国际合作机制,如信息交换、法律援助等,为各国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合作提供了便利。




很多卖家在了解了《伯尔尼公约》的内容与作用后,对于还要单独申请美国版权非常不解!既然中国与美国同为公约成员国,正常情况下的版权申请应该是可以同时在两国生效的,那为什么许多跨境卖家仍然要单独申请美国版权呢?以下整理了申请美国版权的具体作用,看完就明白了!


申请美国版权的作用


1、版权登记证书是对版权权属、效力及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据

根据美国版权法第4章第1条的规定,在美国任何司法程序中,在作品发表前或发表后5年内签发的登记证书,将构成司法上的初步证据。如无相反证据,登记证书中的所述内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真实有效;


2、版权登记是某些版权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

美国版权法规定,对于美国作品(特指首次发表地是美国以及作者是美国公民的作品)和非《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作品,版权登记是当事人在美国提起诉讼的唯一前提。换言之,对上述作品如果没有来做登记,即使被侵犯了版权也不能提起诉讼,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寻求保护;


3、版权登记是民事诉讼中主张法定赔偿和律师费的前提条件

根据美国版权法的规定,法定赔偿的主张和律师费的主张必须以版权登记为前提,并且需要在版权侵权行为发生前或发生后3个月内提出登记申请;


4、版权登记是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服务局查处境外盗版侵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海关职责》相关规定,只有按照美国版权法进行了有效登记,才可申请海关备案。备案后的作品可以受到海关的保护,包括禁止相似侵权作品入境、扣押销毁侵权作品等;


5、版权登记是保障预登记中所列权益的唯一途径

在美国,在版权所有人创作完成一部作品之前,如果未完成的作品遭受侵权,可向美国版权局申请预登记,以便提起侵权诉讼。而预登记的作品只有在正式登记后,方可享有获得诉讼中的赔偿权或支付律师费的权利;


6、版权登记是进入美国作品数据库的唯一途径

美国版权局的登记系统与美国官方的美国作品数据库是绑定关系,只有进行登记,作品信息才会被录入美国作品数据库,既方便公众检索,也方便版权交易。


其实很多卖家都有过辛苦拍摄的主图被盗的经历,比起费用高昂且流程繁琐的外观专利申请,很多跨境卖家选择捷径——美国版权登记!亚马逊平台十分认可美国版权,只要卖家有版权证书,一旦投诉成功率非常高!且版权申请材料简单、费用低!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显露,各大平台也在不断加强完善财税合规及知识产权监管!美鸥跨境致力于助力企业出海,将为卖家的企业长远发展扫除风险障碍!添加美鸥跨境客服,可以进行一对一免费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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