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
9月3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青岛海关隶属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驻机场办事处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开展“两步申报”改革。
据悉,企业在进口货物申报时不需要向海关一次性递交全部105项申报项目,只需要提供最少9个项目的基本信息就可申报,通关放行后即可提货,其余信息可于运输货物的船舶抵港14天内再申报。试点期间,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经由试点海关实际进境货物、涉及的监管证件已实现联网核查的进口货物都可以进行“两步申报”。
据《电商报》了解,“两步申报”是海关总署主动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在这种新通关模式下,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整个提交过程可以分成两步走。“两步申报”不是“两次申报”,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申报”,企业仅凭提单的主要信息,就可以完成概要申报(第一步申报)并提离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起14日内完成完整申报(第二步申报),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海关统计等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按规定完成税款缴纳等流程。
两步申报突破了原有的口岸时空限制,大大缩短了货物滞港时间,节省物流成本。据测算,“两步申报”模式下,进口货物抵港后申报准备时间可缩短至半小时以内。在启动“两步申报”改革的同时,海关也保留了原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两步申报”或一次完成申报。
《电商报》昨日还报道,日前,全国首票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业务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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