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出台6条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利好政策

作者:浙江省商务厅              浏览数:2267              时间:2020-03-03 20:23:42
近日,浙江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浙江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文如下: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杭州、宁波、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平稳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意见》各项支持政策。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和《意见》中提出各项扶持政策,尤其是减税降费、减免缓交企业税收、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免企业贷款利息等普惠政策。根据《意见》责任分工,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与衔接,结合各地实际,提出跨境电商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具体落实办法与操办程序。特别是针对疫情期间企业的资金压力问题,要与当地银行、保险等机构加强沟通,采取有针对性的金融帮扶举措。

二、积极支持帮助跨境电商企业打通供应链。重点支持帮助本地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尤其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复工复产,统筹解决供货商复工生产、国内仓储物流、国际物流等上下游关键环节和供应链畅通。加强跨境电商服务资源对接,加强信息共享与各类可用资源整合,打造可供应急之需的全链条服务。相关服务产品及时上报省厅,加强在全省的推广和共享。

三、精准做好跨境电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坚持受控复工,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支持企业采取“点对点”包车等方式开展返程员工直通车服务。着力解决疫情期间跨境电商企业用工缺口问题,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招工引才的支持,对企业新招引员工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培训类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享受不超过95%的补贴。

四、用好跨境电商财政扶持资金。杭州、宁波、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区要加快中央外贸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使用进度,根据疫情应对需要,可加大对企业物流仓储成本、数字化营销成本等的支持,支持企业千方百计保市场拓市场。获2020年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的县(市、区),要尽快将专项激励资金全额用于支持本地区跨境电商企业和产业发展,不得截留和统筹。

五、进一步推进监管便利化。加强与海关、税务、外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对跨境电商保税仓储、进出口监管和收结汇等,进一步提供便利,加快出口退税等办理速度。

六、切实做好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三服务”工作。各地要明确跨境电商企业“三服务”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省商务厅,全省建立“三服务”工作群。对目前跨境电商企业反映集中的上下游供应链不畅、复工用工不足、资金压力大等问题,要加强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统筹协调,推动解决;要加强对中央、省、市和本地区出台各类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政策的学习和宣贯,加大对企业申请政策支持的指导和服务。


(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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